一、聲請地點:
東區區公所調解會(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4樓)
電話:(05)2273772
二、申請方式:
(1)書面:調解聲請用紙,請向本會索取,自行書寫後提出,並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。按此下載調解文件電子檔。
(2)言詞:至本會用口頭聲請或陳述,由調解行政人員代為製作聲請書後提出。
(3)線上申請:東區公所線上調解聲請服務系統
三、聲請人應備證件:
(1)身分證、印章(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並攜帶身分證、印章及證明文件)
(2)聲請人應備妥對造人基本資料(姓名、年齡、地址、電話)俾便本會通知到場調解。
四、費用:
不收任何費用。
五、效力:
調解成立,製作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,與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,並具有執行名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