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1945年二戰後,當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分設9個省轄市,與2個縣轄市,嘉義市為9省轄市中的三等省轄市,直隸省政府;民國39年調整行政區域,全台劃分為16縣5省轄市1管理局,而嘉義市被改為縣轄市,各項經費短絀,影響建設;民國71年7月1日,在地方人士及市政府多年奔走下,嘉義市再改制為省轄市。民國79年10月6日成立東、西區公所,從此東區區公所展開為民服務序幕,也寫下嘉義市政史上光輝燦爛一頁。
嘉義市略以文化路分隔東、西兩區,本區位於本市東部,北隔牛稠溪與民雄鄉為界、東北與竹崎鄉為鄰,東南與番路鄉接壤、南隔著八掌溪與中埔鄉相望。地勢除東部分屬竹崎丘陵地帶外,其餘均位處平坦的嘉南平原。
嘉義市區內最早建造的諸羅城,及以山光水色著名的蘭潭風景區,都位在東區境內。該區是嘉義市政府所在地,也是雲嘉地區最重要的文教及醫療中心。
轄區土地面積有29.1195平方公里,分設39里,654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