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市「113年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(第三場次)」於今(23日)上午假長青園實施為期3天之EMT-1複訓課程,本梯次計召集96位替代役備役役男(本區48人)參訓。
內政部自109年起輔導役男於基礎訓練期間取得初級救護員EMT-1證照,其有效期為3年,為延續其效期,本年度第三場次將持續針對109年至111年入伍之替代役男進行EMT-1繼續教育演訓、急救技能實作及及全民防衛教育課程等課程。役男接獲召集令後,依法可向任職單位申請公假,召集期間並可享有薪俸津貼、主副食費津貼、交通費及保險等權益。
區長孫世福表示,藉由EMT-1複訓及全民防衛觀念的建立,除可提升參訓役男全民國防概念、災害搶救及醫療救護的技能,也可應用在日常生活發揮自救救人的力量,甚至非常時期更可以為國家安全盡一份心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