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109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「除役年次」

  • 發佈日期:2019-12-10
  • 發布單位:東區公所

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08年11月05日國後動管字1080017450號公告

一、公告l09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:

(一)二級上將:70歲(民38年出生)。

(二)中將:65歲(民43年出生)。

(三)少將:60歲(民48年出生)。

(四)上、中、少校及士官長:58歲(民50年出生)。

(五)上、中、少尉及上、中﹑下士:50歲(民58年出生)。

(六)志願役士兵:45歲(民63年出生﹚。

(七﹚義務役士兵、補充兵:36歲(民72年出生﹚。

二、上列人員服役限齡,計算至108年l2月3l日止,並自l09年l月l日除役除管,不另發給除役令。

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提醒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