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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篇

  • 發布單位:網路事業部

Q1:替代役如何申請?

A:

一、申請對象:83-93年次役男。

二、一般替代役:役男於申請期間未接獲徵集令者,得申請服一般替代役,請於申請期間至內政部役政司「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」登錄基本資料。

三、研發替代役:請參考內政部役政司網站「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」於申請期間內逕行提出申請。


Q2: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之申請條件為何?

A:役男之家庭狀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:

一、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、未滿18歲。

二、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。

三、役男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。

四、役男父母、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,因死亡或身心障礙,有撫卹事實。

五、符合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所定之生活扶助等級。

上述役男家屬範圍及年齡之計算,以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至14條規定為準。


Q3:後備軍人具何種條件可申請緩召?如何辦理?

A:

一、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
 (一)無其他兄弟姊妹負擔家庭生計者。

 (二)兄弟姊妹均在營服役者。

 (三)兄弟姊妹均未滿20歲者。

 (四)經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。

二、獨子緩召申請:無兄弟姊妹且其父或母已年滿60歲以上或死亡者,但父母俱亡者,不在此限。

三、應檢附資料:

 (一)申請人全戶原始謄本。

 (二)申請人印章。

 (三)申請期間: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。

 (四)受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役政單位。


Q4:大專役男暑期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如何申請?

A:

一、申請對象:

83-93年次就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之役男,可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。

二、申請期間:每年10月中旬起至當年11月中旬。

三、申請方式:役男應於申請期間自行登入內政部役政司網站提出申請。


Q5:應屆畢業役男如何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?

A:

一、申請優先入營者:

 (一)申請對象:83年次以後役男希望提前入營服役者。

 (二)申請期間:每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。

 (三)申請方式:役男應於申請期限內自行至內政部役政司網站提出申請,並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審核,核予優先入營。

 (四)預判入營期程:每年7月至12月間(陸軍9-12月;海軍及空軍7-10月)。

二、申請延緩入營者:

 (一)申請對象:83年次以後役男希望延緩入營服役者。

 (二)申請期間:每年7月至12月底。

 (三)申請方式:請於申請期限內自行至內政部役政司網站提出申請,並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審核,核予延緩入營 。

 (四)預判入營期程:海軍及空軍隔年2月以後;陸軍隔年3月以後。

三、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者:

    於「優先入營」役男徵集完畢後,即接續徵集。


Q6:役男那些情形可役折抵役期

A:

一、軍訓課程:役男檢具在學校修習軍訓課程成績單可辦理折抵役期。

    82年次以前役男合計不得逾30日;

    83-93年次役男合計不得逾15日;

    94年次以後役男和計不得逾30日。

二、其他:

 (一)軍事學校退學、休學、開除學籍之學生,依就讀軍事學校開立之退學、休學、開除學籍通知書所載日數計算。

(二)役男服替代役前,已接受之入伍及軍事訓練或已服現役之期間,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(如驗退證明、停役令函等)辦理折抵役期。